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信息化平台

2024-05-03 星期五

通知公告

正文

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审核通过产品的公示

        根据农业农村部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》规定,经我站鉴定,龙泉市银耕机械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生产的31个产品通过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,拟颁发试验鉴定证书,现予以公示。

        一、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止。

        二、请相关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企业名称、注册地址、产品名称、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。若信息有误,应于2023年12月28日前联系我站处理。

        三、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,可通过电话、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。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、实事求是,需注明真实姓名、单位及联系方式。

        联系电话:0571-86757817、0571-86757110;电子邮箱:zhejiangnjjdz@126.com;通讯方式:杭州市上城区御云路111号;邮编:310017;收件人:省农机鉴定推广站。

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12-22

  • 发布人 :应博凡